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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基本条件

发布时间:2012-12-11 来源:44118太阳成城集团机电系 点击:[]

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基本条件

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第一章第一条规定了申请人党者的资格,第二条规定的是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,也就是说,并不是每一个具备申请人党资格的人都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,申请者还必须具备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,才可以考虑能否发展。所谓基本条件,也可以理解为共产党员的标准。党章第一章第二条规定:“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。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,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。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。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,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。”

其一,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。  这深刻地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本质特征。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,其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。只有具备这样理想和信仰的人,才具备共产党员的资格。也就是说,共产党员的政治信仰必须是共产主义,这来不得半点含糊。中国共产党人之所以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最终目标,是因为共产主义是人类最理想、最美好、最合理的社会,它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,不管在今后的历史进程中我们会遇到多么错综复杂的情况,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在全世界最终实现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。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,一个人只有牢固确立了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,才能有巨大的精神动力、坚强的革命意志,才能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,才能经得起考验。当前,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,是我国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,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必由之路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就是为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奋斗,对这一事业忠诚不忠诚,热情不热情,积极不积极,是衡量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是否真正信仰共产主义的重要标志。  其二,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,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。

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是党一贯坚持的根本立场和根本宗旨,是党的先进性的本质表现,表明我们党不论搞物质文明建设还是政治文明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,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代表和满足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。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,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坚持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,坚持一切为了群众,一切依靠群众,不断开拓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,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协调发展。它是共产党员思想和行为的最高准则。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,就是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实践中,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,为人民谋福利,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,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贡献。

其三,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。
这一规定是共产党员保持中国工人阶级先锋战士本色的重要条件,也是保持党的执政地位,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。在中国,我们党是惟一的执政党,它的领导地位已经载入宪法,这就容易使一些党员产生错误认识,认为党员就比别人高一头,有特权思想,不能够正确认识和对待人民群众,造成人民群众的反感。更有些党员走上领导岗位后,不是人民的公仆,而变成骑在人民头上的“老爷”,官僚主义,高高在上,甚至以权谋私,腐化堕落,严重败坏了党的声誉,破坏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。这些问题,归根到底都是脱离群众、脱离实际,其消极影响和后果不可低估。历史和现实一再告诉我们,执政党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,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,就会损害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,甚至失去民心,丧失政权。每一个党员必须牢记自己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,防止各种特权思想,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。

其四,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之外,所有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。

这是检验一个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。共产党员无论从事什么职业,担任什么职务,都应以人民利益为重,而不能利用职权或其他便利条件为自己谋私利,应认真用好人民赋予的职权,更好地为人民服务。党章承认共产党员在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。但是作为一个共产党员,要以党员的高标准要求自己,不以个人利益大小为行事标准,没有利益的事,只要党和人民需要,也要努力去干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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